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2025年08月2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听证,我局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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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建设项目管理科
副中心41-1b号地块位于农大路以南,滨河路以东,幸福街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为:35073平方米(52.6亩),住宅、商服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