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听证,我局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经办科室:市政交通规划科
经办人:刘斐
咨询电话:0374-2987016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至农大路—长葛行政边界所构成的北边界,东至中原路,南至南外环路,西至G311—西外环路—汉风路—灞陵路所构成的西边界。
二、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2025~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1、指导许昌市城市供热的建设合理有序发展,使供热发展与城市发展相匹配;
2、形成不同形式供热能源、供热方式互补的供热系统,有效应对能源供给变化,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改善供热方式;
3、规划实施后,许昌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目标近期为 85%,远期为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