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二次会议,受市规委会第一主任委员、市委书记、市长胡五岳委托,市规委会副主任委员、副市长赵庚辰主持召开会议,市人大城建工委主任李俊瑶,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伟业,市规委会办公室主任袁树林及规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票决制对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提交的18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类6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类7项,市政道路类4项,专项规划类1项。
一、会议审议的规划项目
(一)东南片区54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永昌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仓库路以东,瑞昌东路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6378平方米(84.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3772平方米(80.7亩)。54-1号地块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54-2号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3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9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许繁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五里岗路以西,瑞昌西路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97732平方米(296.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81819平方米(272.7亩)。92-1a号、92-1b号、92-2号、92-3号、92-4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92-5号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0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三)东城区B21-1b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南海街以南,八龙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1722平方米(77.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7259平方米(70.9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0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四)东南片区29-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文兴路以东,潩水路以西,金叶大道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6650平方米(55.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3137平方米(49.7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24班小学)用地。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五)许昌市副中心62号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新元大道以北,竹园街以南,农科路以东,劳动北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09243平方米(163.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95263平方米(142.9亩)。62-1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62-2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服(写字楼公寓酒店)用地。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3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六)副中心86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曹寨街以南,永贤路以东,清潩河西路以西,聚贤街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74986平方米(262.5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63569平方米(245.4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3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七)海盛湖滨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及效果图
该项目位于灞陵路以西,许由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宝源路以南。群众路以北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9797平方米(74.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6897平方米(70.4亩);群众路以南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0071平方米(60.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7474平方米(56.2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项目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海绵城市”相关理念。
(八)新浦嘉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及效果图
该项目位于八一路以北,兴业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780平方米(10.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949平方米(8.9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九)和枫雅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及效果图(调整)
该项目位于天宝路以南,魏文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7025平方米(25.5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3291平方米(19.9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2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
(十)锦绣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及效果图(调整)
该项目位于莲城大道以南,魏武大道以东,景福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0549平方米(30.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6002平方米(24.0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24人,反对4人,弃权4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
(十一)许昌威佳汽车体验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及效果图(调整)
该项目位于许州路以东,新东街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0495平方米(30.7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
(十二)志合府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及效果图(调整)
该项目位于莲城大道以北,文峰路以东,塔东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1477平方米(32.2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0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项目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海绵城市”相关理念。
(十三)东南片区34-2号地块及兰亭花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及效果图(调整)
该项目位于金叶大道以南,魏风路以东,茂林路以北,瑞园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4924平方米(112.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7474平方米(101.2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沿瑞园路建筑东立面效果。
(十四)平安巷(毓秀路-议台路)道路规划
道路长约398米,规划红线宽8米,单幅路,断面形式为1-6-1米。6米的车行道,1米的设施带,设施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绿化、台阶或步砖)。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2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认为,项目的规划实施体现了市政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解决民生难题的为民情怀。
(十五)滨河东路(许由路-宝源路)道路规划
道路长约726米,规划红线宽20米,单幅路,断面形式为3.5-13-3.5米,道路西侧为沿河绿化带。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2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道路规划要明确行道树胸径等具体要求。
(十六)平顺街(和顺街-洪山庙街)道路规划
道路长约289米,规划红线宽20米,单幅路,断面形式为3.5-13-3.5米,两侧各10米绿化带。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2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十七)陈庄街(魏武大道—许州路)道路规划
道路长约960米,规划红线宽50米,三幅路,断面形式为3-4.5-3-29-3-4.5-3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在红绿灯设置时一定要严格依据国家标准。
(十八)许昌市城市街景整治专项规划
该项目规划范围北起天宝路,南至许由路,东至许州路,西至延安路,总规划面积约36平方公里(不包括曹魏古城范围),规划范围内共有75条街道。
该项目参与投票市规委会委员32人,其中赞成23人,反对4人,弃权5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城管部门、设计单位要结合许昌区域特点,突出整治重点,对曹魏古城等重点区域要深入研究,充分体现三国文化和生态绿色,坚持城市“双修”理念,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使其更具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加凸显许昌特点、亮点。
二、对下步工作提出的要求
开展“海绵城市”理念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在创建“海绵城市”过程中,我市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对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小区等进行了规划、设计。海绵办要按照“谁审批、谁检查、谁落实”的要求,就“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位,在下次市规委会上进行专题汇报。
与会人员:
赵庚辰 李俊瑶 赵伟业 袁树林 李朝锋 廖少忠
孟廷秀 张贵军 刘勇军 张建良 李晓红 吴加新
尹志安 刘 磊 李智虎 贺红旗 杨长捷 杨兰花
张宏涛 李 刚 孙怀军 冀 伟 张永生 赵冠军
郑保社 刘向迎 刘宏恩 吴验兵 杨宏善 陈俊超
辛国奇 梁勇彬
列席人员:
武广德 张振辉 王 帆 杨香安 毕丽华 张保欣
李广欣 王 琳 韩慧霞 段巍巍 刘志涛 马丽红
贺红伟 白建辉 吴 楠 杨 敏 寇 永 黄俊华
刘伟冰 许 洋 贾倩倩 付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