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规委会主任史根治主持召开会议,市长、市委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涛,市委秘书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李海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规委会副主任刘林波,副市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杨朝晖,市政协副主席、市委规委会副主任马浩,市政协副主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香,市委副秘书长杨喜照,市人大城建工委主任齐二红等29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票决制对本次提交的9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类3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类3项,市政规划类3项。
一、会议审议的规划项目
(一)中原电气谷DQG43号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明礼街以南,永昌东路以北,魏武大道以东,周寨路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10894平方米(166.3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06796平方米(160.2亩),其中DQG43-3a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3750平方米(65.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2197平方米(63.3亩),DQG43-3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7144平方米(100.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4599平方米(96.9亩),工业用地,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限高>8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投资强度≥243万元/亩,税收≥17万元/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以中低明度的灰色为主基调。
规划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DQG43-3a、DQG43-3b号地分别不超过2954平方米、4522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地块内不得建设成片绿化用地,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或“庭院式企业”。
沿明礼街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5人,反对0人,弃权4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一是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把产业准入门槛和生产业态,积极引进节能环保的高品质项目,同时督促中天电气项目一期加快建设,提升沿魏武大道城市街景形象。二是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要强化思想意识,严禁出现工业用地“拿而不建、圈占不用”现象,要主动收回长期闲置未开发的工业用地,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土地效能。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95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金龙街以南,飞天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开元路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218321平方米(327.5亩),其中95-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1150平方米(76.7亩),95-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0847平方米(76.3亩),95-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7184平方米(70.8亩),95-4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2480平方米(78.7亩),均为工业用地,行业分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限高>8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投资强度≥224万元/亩,税收≥12万元/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5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6660平方米(25.0亩),防护绿地。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以中低明度的灰色为主基调。
规划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95-1、95-2、95-3、95-4号地块分别不超过3580平方米、3559平方米、3302平方米、36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地块内不得建设成片绿化用地,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或“庭院式企业”。
沿南外环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应急通道与辅道相连接。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三)阳光大道以北、五里岗路以东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阳光大道以北,五里岗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2160平方米(33.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0695平方米(31.0亩),社会福利用地,多层为主,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1.2,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0.4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以中低明度的暖色为主,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5%,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四)鹿鸣湖壹号璞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永昌东路以南,青梅路以西,鹿鸣湖西街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3924平方米(50.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2359平方米(48.5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80377.6平方米,容积率2.48,建筑密度24.98%,绿地率35.10%,规划机动车停车位61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67个。
沿北侧规划道路规划一个主出入口和一个应急出入口,东侧青梅路规划次出入口,南侧鹿鸣湖西街规划人行出入口,采用地上地下相结合的停车方式,共设置2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场地内主要道路和消防通道宽度均不小于4米,满足消防要求。
在下一步建设中,规划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配建充电设施。电梯设置感应装置,禁止电动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上楼,物业加强安全巡查。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一是住建部门要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减少和避免“烂尾楼”的发生。二是居住小区规划设计要完善电动车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布局,统筹配电网容量、负荷增长、承载能力,满足居民使用需要。
(五)许昌学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八一路以北、天宝路以南、魏武大道以西、学院路以东。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748860平方米(1123.3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705987平方米(1058.9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828454平方米,其中6号、7号学生宿舍楼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6062平方米,容积率1.11,建筑密度17.20%,绿地率45.60%,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19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6500个。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许昌学院、东城区管委会要加快推进新的学院选址有关工作。
(六)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永昌东路以北、魏文路以东、隆昌路以南、学院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41711平方米(1112.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86074平方米(879.1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346436.25平方米,其中现代产业数字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规划地上建筑面积21655.25平方米,容积率0.59,建筑密度13.76%,绿地率46.06%,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04个。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
(七)陈庄街(潩河西路-兴平路)清潩河桥工程规划(调整)
该项目起于规划潩河西路平交口,向东上跨清潩河,终点与规划兴平路平交。道路全长584米,道路红线宽50米,规划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6米(非机动车道)+3米(侧分带)+24米(车行道)+3米(侧分带)+6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桥梁长度110米,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跨径为25+30+30+25米,桥面全宽50米,其中人行道宽4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一是魏都区政府要克服困难,加快推进陈庄街贯通工程,缓解天宝路交通压力。二是魏都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进一步实地探勘,科学确定雨水、污水等管线及泵站位置。
(八)中心城区11条道路集中供热管线规划
延安北路(天宝路—陈庄街),全长1021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西侧非机动车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18米,管径大小为2×DN450、2×DN400、2×DN30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文峰路(天宝路—文轩路),全长1632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西侧机动车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3.5米,管径大小为2×DN80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文轩路(文峰路—兴平路),全长1045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北侧机动车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2米,管径大小为2×DN800、2×DN350、2×DN30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新兴路(延安路—向阳路),全长572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南侧机动车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5米,管径大小为2×DN40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龙祥路(许禹公路—七里店街),全长499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西侧机动车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9米,管径大小为2×DN40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东苑街(魏武大道—许州路),全长901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中心线上,管径采用2×DN350、2×DN25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魏风路(恒通路—瑞贝卡大道),全长1224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西侧车行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4米,管径采用2×DN35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八一路(劳动路—洞上社区),全长492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南侧车行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1米,管径采用2×DN300、2×DN25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兴业路(八一路—学府街),全长328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中心线上,管径采用2×DN10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青梅路(陈庄街—永昌东路),全长1261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西侧车行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10米,管径大小为2×DN350、2×DN30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陈庄街(八龙路—青梅路),全长353米,采用高温水,埋设于道路北侧车行道内,距离道路中心线11.5米,管径采用2×DN500、2×DN400、2×DN350双管敷设,管道覆土不小于1.3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要加强现场踏勘,科学确定管线开挖位置,按照节点、保证质量、加快推进,进一步提高供热管网覆盖率、优化集中供热效果,同时最大限度减少项目施工对交通出行、居民生活的影响。
(九)清风街(周寨路—许州路)道路规划
道路全长503米,两幅路,红线宽30米,规划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中央分车带)+10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行道树采用法桐,胸径13厘米,冠径3米,分枝点高于3.5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指出,行道树要优先选取冠大、分枝点高的高标准树种,加速城市绿化进程。
二、对下步工作的要求
一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城市的灵魂和先导,是依法管理和建设城市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复的《许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理念,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增强规划的实用性、可行性,让规划真正引领发展。
二要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树牢精品意识,下足绣花功夫,把精细化管理要求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等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用胖东来式理念服务群众,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城市色彩塑造,建筑设计要遵循我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城市色彩规划,与周边城市风貌保持协调相融,充分展现许昌精致时尚、宜人舒朗的城市气质。要提升临街商业设施的规划布局水平,既要亲民便民,又不能影响城市街道景观,做到“有商不见商”。要加快铣刨道路后续工程,尽快完成施划交通标线、安装交通隔离护栏等内容,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要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意识,做好执法权下放管理,市、区两级城管要强化统筹,确保衔接有序、平稳过渡,创新服务举措,持续擦亮许昌城市管理名片。
三要加快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要抓住当前项目建设的“黄金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用好城市体检成果,把主工程和配套工程一并进行考虑,能同步推进的要同步推进,不要把一次就能干好的事情分成几次干,避免因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群众不满。
四要持续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市教育局要尽快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学校生源情况、人口分布等合理测算入学需求,科学布局教育资源,既不空置浪费,又满足民生需求。示范区管委会要强化资金保障,一鼓作气,加快推进万通街小学建设进度,确保学校早日建成,全部投入投用,方便学生入学。
五要提升规委会决策水平。市委规委会是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上会项目要梳理好、汇报好、完善好,严格前置把关。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提高履职能力,提升规划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会议室的设备更新维护,保证会议质量。
与会人员:
史根治 刘 涛 李海峰 刘林波 杨朝晖 马 浩
杨春香 杨喜照 齐二红 乔晓光 方 炽 田会卿
李 淼 冉高垒 郑若琰 李智虎 刁百闯 刘 庆
冀 伟 郑永辉 杨宏善 张军旺 苏凯强 李绍英
张建军 袁海东 李 洁 张挪威 程 杰
列席人员:
郑 直 高远浩 尚建华 王冠秀 于志华 时少伟
杨增君 何继军 王 皓 张 伟 马金柱 陈 伟
张振辉 刘志涛 王玉峰 白建辉 牛玉杰 韩慧霞
马丽红 吴 楠 寇 永 赵军鹏 韩岩修 晏清峰
贾倩倩 宋涵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