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7许昌城区段至漯河界改建工程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国道107许昌城区段至漯河界改建工程选址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柳林董村、东赵庄村。项目选址符合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7个工作日)。

项目选址涉及内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0374-2988639,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许昌市东城区府西路市政府西院5号楼

联系人:蔡合科

联系电话:0374-298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