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0〕61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申请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1〕27 号)要求,现对拟出让的河南省禹州市鸡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河南省禹州市鸡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书》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374--2988559
联系人:尹女士
特此公示
附件1:河南省禹州市鸡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pdf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