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3〕2号)第三条“采矿权人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已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垂直投影内的探矿权到期不再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以下探矿权(名单附后)符合上述情形,不再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目前,该探矿权已经过期,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探矿权人以书面形式告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依据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不能提供合法有效依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探矿权。
(咨询电话0374-2988559)
附件:相关探矿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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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人 |
项目名称 |
探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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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 |
河南省禹州市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磊磊石矿区水泥用石灰岩深部勘探 |
T4110002023027051000059 |
2023.2.6—202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