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4-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 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5〕214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锦信水泥有限公司磊磊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7日。如对该方案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胡钧众

联系电话:0374—2965872

《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磊磊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磊磊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