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5〕1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河南省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矿泉水地质勘探方案》及相关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374-2988559
联 系 人:尹女士
特此公示
附件1:河南省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矿泉水地质勘探方案.pdf
附件2:评审意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