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07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序号 项目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 政策依据 征收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不动产登记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登记申请人 住宅类80元/件 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级国库
2 不动产登记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登记申请人 非住宅类550元/件 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级国库
3 不动产登记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财税【2019】45号 登记申请人 非住宅类80元/件 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级国库
4 证书工本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登记申请人 证书工本费(一个以上)10元/本 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级国库
5 草原植被恢复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 登记申请人      
二 政府性基金
1 森林植被恢复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财税〔2016〕2号,豫财预〔2014〕212号,豫财综〔2016〕10号 占用林地单位 根据豫财综【2016】10号文件规定: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按每平方10元征收。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按每平方米6元征收。宜林地按每平方米3元征收。其他林地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财税【2015】12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财税【2015】122号规定:(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在上述下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征收标准。(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从其规定。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豫发改收费〔2014〕457号 建设单位或个人 90元/平方米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