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了《许昌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升、不动产权证书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不动产登记已成为政府为民服务的重点工作。由于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人防、政数等多个部门,工作程序繁琐,因此“办证难”一直是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之一。2018年湖南省株洲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随后,该模式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得到了推广。2022年7月份,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13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37号),对“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推广实施提出了明确意见。2022年10月17日许昌市市政府第25次重点工作周会议上,将“交房即交证”列入“五件事”重点改革事项,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改革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随着90年代末房地产开发蓬勃发展以来,房产已成为家庭财富构成的重要部分,但购房群众在交房后往往等待很久才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导致“住权”与“产权”不能同步取得。“交房”到“交证”的时间差给购房群众在户籍落户、子女就学、融资贷款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困扰,同时也影响了开发企业的市场形象。《实施方案》的出台能够有效化解以上问题,即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又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措施。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联合审批服务,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在立项用地、工程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开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登记前水、电、气、热、广电、通信等相关公共服务开户业务联动办理等。二是推进信息共享应用,强化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共享应用并融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成覆盖全市、面向大众并全面延伸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相关联动服务机构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三是构建全过程监管模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房地产市场领域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积极构建联合奖惩机制。
(二)工作流程
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按照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三个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及时组织交房,在交房前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建设预售阶段。一是做好小区地名标准化命名和门牌号码编排工作;二是对纳入“交房即交证”实施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中将“本项目(小区)已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项目作为选择性条款,进一步规范预售资金监管;三是做好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四是实现房屋交易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竣工验收阶段。一是推动“多测合一”,支撑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二是组织实施限时联合验收,并同步完成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和竣工验收备案。交房交证阶段。一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深化“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二是实现交房交证,推进房屋交易、税收征管、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配套设施移交,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和购房人义务,共同配合做好相关申请、缴税等工作。
四、如何做好《实施法案》的贯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方式,积极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有关审批、证照等手续,主动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对列入交房即交证”项目的楼盘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化解;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过程管控,健全监督体系,限时办结,确保列入“交房即交证”项目按期完成。
3.实施联合惩戒。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监管督导,对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未达到交房条件强迫交房或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平台对“交房即交证”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推动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依规建设,认真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及时配合购房人办理各项手续,增强群众对企业信任度,营造“交房即交证”工作良好氛围,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