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决定》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7-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9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保障力度,印发了《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许自规〔2019〕95号)。文件印发以来,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用地、提高建设用地效益和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废止原因

随着《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新法规、新政策相继实施,该文件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要求和政策导向。主要存在以下三类问题:一是不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存在地方保护倾向、要素保障标准不一致;二是相关文件制定时间较长,部分政策内容脱离行政管理实际;三是与上位法规定不完全一致,存在法律风险。

三、下步工作安排

该文件废止后,相关事项统一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局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确保制度供给与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关于废止《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