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3月1日上午,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志愿者在科技广场向市民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号召大家树立文明理念,争做文明市民。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为过往群众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等宣传资料,向市民群众讲解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等内容,呼吁市民群众,从自身做起,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劝导和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此次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了文明行为的具体内容,更让志愿者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更加明确对照标准要求自己,在全系统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