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多发频发态势。若处理不及时,或方式方法不得当,易引发集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及时解决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是一项十分艰巨、切不可懈怠的重要工作,是维护集体林区稳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许昌市高度重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以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林长,尤其是“村级林长”作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把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结合“林长制”日常宣传、培训,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林业基本政策和涉林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发现矛盾、处理矛盾的能力,让基层林长不仅成为巡林、护林员,更成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和基层矛盾的调解员,充分发挥“林长制”管林护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