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集中宣传活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宣传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范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保障我市林草种子行业健康发展。3月14—18日,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联合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集中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

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紧紧抓住春季苗木销售的关键时期,组织人员深入全市各个花木市场和重点种苗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出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大力开展《种子法》宣传。据统计,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1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人次,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20家。

通过开展《种子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新修订《种子法》的了解,提高了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为我市林草种子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