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共同保护机制。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重要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爱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不乱捕乱猎野生动物,严格自然地保护,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栖息环境,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是坚持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与市公安局、许昌海关等8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多渠道收集线索,对辖区内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多次开展“清风行动”“网剑行动”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行动,彻底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野生动植物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势头,严厉打击了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
三是科学规范救助,切实保障野生动物自然生息繁衍。我市依托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动物园等机构规范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活动,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处理群众反馈、巡护中发现的需救助野生动物信息,先后救助秃鹫、红隼、天鹅等多只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加强野生动物监管保护不松劲,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热爱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为建设绿色开放、安宁幸福许昌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