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席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4-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深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4月2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田秋琴,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海德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二宝出席会议。

会议观看了《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录像片,传达学习了《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双方围绕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和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强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更好地维护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讨。

海德民指出,一是深刻认识建立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建立协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监督协作,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各自职能,形成治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行动的强大合力。二是清醒认识、理性看待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保持清醒理性,认真对待和解决。共同推动落实“办理一案、影响一类、规范一域”,提升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在强化协同中确保机制运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通过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促进各相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职。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更加务实、有力、高质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田秋琴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加强机制落实。深刻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主动作为,与检察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在探索“田(山)长+检察长”制的同时,深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切实将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二要做好衔接,依法主动履职。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加大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力度,并积极协助做好查阅卷宗、鉴定、评估、勘验等工作,推动各类执法活动的高效进行,形成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合力。三要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发展。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合力,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机制,共同保护自然资源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人民检察院和将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实现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通过检察法律监督,推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