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文件要求,近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切实做好全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
此次普查认定工作按照“应保尽保,能保则保”的原则查漏补缺,进行历史建筑普查(普查要素内容包括建筑名称、所在位置、建筑风格、建造年代、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产权归属等),全面推动全市现有历史建筑线索的复核和认定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历史建筑尽快予以挂牌保护并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并加大对历史建筑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