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矿政管理水平,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持续好转,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职责清单。
职责清单中,进一步梳理细化了市自然资源系统内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联系紧密的5个科室(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矿业权出让、登记、矿业权交易平台信用监管、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及有关问题督察整改等方面任务要求。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系统相关科室(单位)将认真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对管理相对人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建立监督管理台账;通过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举措,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全链条监管;加强与其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信息共享,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矿产资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