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有关加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监管力度,及时通知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所在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及时派人现场查看,排除故障,对因故导致连续3日以上没有及时解决故障的基准站,不等不靠,和故障基准站所在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恢复畅通运行。同时,全局建立了长效运维机制,健全人员考核、定期巡查记录填写、用户服务、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确保我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畅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