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5]145号要求,现就许昌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6—2028年)及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完全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范围:许昌市中心城区
2.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6-2028年)及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价低者中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局 中国人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56号)等文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编制许昌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6-2028年)及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确保土地资源有序、有效利用。
4.2 服务内容:合理确定5个区可储备的土地,编制许昌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6-2028年)及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未来三年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合理安排未来三年土地储备时序,调节土地储备节奏。从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中选取下一年度拟实施的土地储备项目编制年度士地储备计划。
4.3 编制范围:许昌市中心城区。
4.4 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4.5 服务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政策文件等要求,确保项目成果完整、科学合理;
4.6 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规划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供应商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相关行业网站的信息,对具有行业不良记录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询价活动;对其承担的项目因技术、服务受到相关行业通告批评或业绩不达标的供应商,视为不具备本项目技术服务能力,拒绝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8896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5号楼